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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不是户主也可以去补办户口本。 户口补办具体程序: 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2、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
户口本户主是可以迁走的。原来的户主那一页由于已经迁出需要再选一个户主,在户口成员中选择,比如父母没有迁出的一方,长子、长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
亲友调解,街道居委会、村委会调解,或者到司法机关报案、起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子女要
可以的,可由户主代为申报与本户有关的户口登记。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自己拿身份证到派出所办户口本,是否可以,区别对待。如果自己是户主,就可以;否则,就不可以,如果想办理,还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和委托书。《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
一、独立户口的办理: 没有房子是不可以办独立户口的。 单独立户必须符合当地的户籍政策要求,能交验单独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才能办理。 二、办理独立户口的条件: 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
户口本丢了,一般情况下要户主带着本人身份证去派出所补办。不是户主补办,需要户主的身份证、委托书和办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异地不可以补办户口本。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目前异地办理户政业务的政策还没有落实,有的省份和地区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但是补办户口本的据了解暂时还没有,这种情况只能回户籍地办理;补办户口本一般需要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建议先向原籍派出
补办户口本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
成年了可以自己迁户口出来。但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