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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 二、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 三、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 3.因售房单位的责任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是买受人的原因造成贷款批不下来的那就不能解除合同。
1、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据买卖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于约定的时间交付房产,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2、交付的房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并不一定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了根本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从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换句话说,如果出现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名后可以改吗 因为涂改合同并不属于使合同归于无效的情形,所以原本有效的合同经过涂改仍然有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使合同归于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五点: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