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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
担保人有下列权利保证担保债权: 1、催告抗辩权,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非常有益; 2、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享有此权利; 3、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主债务
当事人为债权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交付定金等。其中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留置需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而交付定金则需要债务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债权人作担保。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具有担保资质: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
担保债权是指没有设立特别担保的债权,无担保债权因为没有设立抵押、保证人、定金等担保,因此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债权人就不能行使质权、留置权等权利。 我们通常把没有设立特别担保的债权叫做无担保债权
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的债权进行优先受偿。关于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 2.《民法典》(202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借钱人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时,为了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借钱人偿清权的实现,而要求借钱人提供的担保。 主借钱人可以向第三人提供如下类型的反担保措施: 1、借钱人个人不动产所有权的抵押,不动产抵押,一般针对的是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人的担保,也就是保证。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二,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