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什么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什么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2022-04-12 548
普法内容
我国的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通常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行为人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罪犯,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一般处罚有什么用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一般处罚有什么用

    行为人构成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是指出卖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多次出卖国有档案的;出卖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等情形。

    2020-06-02 115
  •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主体与客体是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主体与客体是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1-05-02 17
  •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024-05-02 17
专业问答更多>>
  • 擅自出卖档案或擅自转让档案罪的构成依据

    符合以下要素会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1.主观要素: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素: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2023-11-22 15,340
  • 国有档案擅自出卖犯什么罪?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2023-09-12 15,340
  • 擅自转让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具体要处什么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2-06-24 15,340
  • 城口县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

    2023-09-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擅自采矿罪 01:09
    什么是擅自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矿产资源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未取得关于采矿的许可,而擅自进行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于国家经济具有重大价值的矿区以及他人的矿区采矿的,或是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的特别矿种类型,经责令停止仍不停止,造成

    2,270 15,340
  •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01:12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

    1,185 15,340
  • 土地转让和出租的区别是什么 01:22
    土地转让和出租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转让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以一定条件和方式转移给他人,并到当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重新签发土地使用证明,还要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用。而土地出租是土地使用者将据有的土地使用权,在约定时间内与他人达成协

    6,05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郑萌律师 郑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