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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伪证的轻重有限度吗

做伪证的轻重有限度吗

2024-06-17 5
普法内容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意图陷害他人或为他人隐匿罪证,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严重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制造伪证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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