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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在了,儿媳也是能继承公婆的遗产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儿媳意外死亡公婆没有继承权。儿媳死了,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丈夫去世后,与公公婆婆共同生活,已经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案例:甲的丈夫早年去世,甲为抚养两个年幼的子女而未改嫁,和公婆一起生活,后来公婆相继去世,留下三间房子和一些家具。丈夫的大哥说,老人留下的财产只他一个人有继承权,儿媳没有继承权,要甲搬家。请问,甲对公
公婆原则上不可以继承儿媳的遗产,除非儿媳立有遗嘱。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以上均无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但是这里
公婆死后法律上儿媳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公婆的第一法定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并不包括儿媳,但是存在一个例外,即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尽到主要的扶养义务的,应当认定为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的财产拥有法
儿媳妇不照顾公婆并不是犯法的。因为儿媳妇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的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妇与父母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对于父母也不需要尽到赡养的义务。只有子女不履行赡养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但特殊情形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