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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农村彩礼钱的处理办法: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离婚时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所谓生活困难是指男方给付彩礼后,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则离婚时女方不需要返还
农村彩礼现在一般都是女方父母开出了,多达几十万,少则几万,法律也没有规定农村彩礼必须是多少钱。“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
彩礼是在登记前送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需返还,如果是在登记后送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离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国家对于女方向男方索取彩礼的数额的多少是没有规定的,同时也没有干涉。所以无论女方家长向男方索取多少,只要是双方自愿合法地给付的话,是合法的。如果给付彩礼,关键是不能超出男方的承受能力。
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依法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2、一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A、未办理结婚
1、视情况而定,符合退彩礼条件的可以。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有过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退。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女方不愿意结婚,应当向男方退还彩礼,女方不退彩礼,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从给付彩礼到办理正式结婚登记前的期间内,男女双方因为感情和现实原因丧失了组成家庭的意愿,那么一方给付彩礼作为一种带有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请求撤销的,这种情况下也要考虑到双方是
结婚两年离婚的,如果没有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返还彩礼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