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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超过二十年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并不影响欠款的事实,当事人可以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索要欠款。 2、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1、超过时效的借条还有效,借条本身不会失效,但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
借条是20年,如果约定还款期限,从约定还款期限计算3年。
1.十几年前的借条是有效的。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
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欠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期的,则该欠条在还款期之日起2年内有效。若无明确约定还款期,则在你首次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内有效。若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胜诉是没问题的。问题实在执行上,就算是胜
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只有三年,如果当事人超过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 1、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款条上写明还
不写偿还时间的借条也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修正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借据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这里所说的
借条是否过期,应该从借款人所承诺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在五年时间内,债权人从未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借款人也从未表示过要还清借款,在此种情况下,债务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如果在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