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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 《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
购房合同和收据丢失避免损失应当及时补办。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买受人与开发商协商一致的,可以对收据一联复印、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
购房合同可以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你的合同丢了,你最好抓紧时间登报,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补办的。如果购房发票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
目前基本上大部分楼盘房产证一般是由开发商代办的,无非是办证费用谁承担的问题(不过一般都是客户自行承担,呵呵),所以你的房产证办理不存在问题,开发商会提供整套完整资料办理。至于你说的发票问题,你可以找到
去开发商那补办就行,但是得交税费,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办房产证的时候就要用的 实在是办不了,发票的话让他们把发票存根复印然后加盖公章。
一、购房合同丢失有哪些情形(一)一般来讲,购房合同丢失分两种情况: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
全款买房没有购房合同的,买方需与买方签订购房合同。这是因为不动产交易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也就是说,买方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在房屋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后。而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就包括购房合同。且如果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话,可能发生卖方一房数卖的情况
购房合同是按照我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别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如果有中介公司参与的,可先找中介公司居中协调,尽量和合同相对方
若依据法定原因解除购房合同可随时解除,但应当通知对方。若依据约定原因解除购房合同,应当在期限内通知对方。 购房合同的解除,一般由于以下的情况: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