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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1年以上的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地租。 2.如果是1年以内的租金计入待摊费用—地租。 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
土地使用权计入什么科目,具体要看情况而定: 1、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等的,应回做为存货,计入开发房屋的成本里去; 2、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为自己建造办公楼等的,应计入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特别要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约定时间”,不少企业就是因为没有
根据租赁期限的不同计入的账目也不同,具体计入的账目如下: 1.如果是1年以上的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地租。 2.如果是1年以内的租金计入待摊费用—地租。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5]550号)第二条规定:“计税面积的确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注的土地面积,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企业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的,实际中一般就是按照土地证的面积计算对于你说的这个退红线的土地,如果重新发土地证,那就按新的面积计算,否则要是不能提供相关凭据给税务局,还是只能按原来的面积
建议涉税事务可以请专业的资质人员处理。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