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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拆迁项目越来越多,一些地方为了压低拆迁补偿,找出改造地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差,所以补偿低等等借口,那么改造地块房屋拆迁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呢?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
1、水稻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予以补偿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数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政府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和奖励。 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
旧城改造是指为更新老城区的物质生活环境而进行的局部或整体的改造,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善老城区的生活和服务等条件。根据规定,旧城改造应该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除此之外,旧城改造与其他的拆迁项目没有什么不同。在拆迁补偿政策上,不论是旧城改
补偿款没到是否可以拒绝搬迁,取决于拆迁补偿协议具体如何约定。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中,如果约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先行支付补偿款,则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搬迁;如果约定房屋征收部门在被征收人搬迁后再支付补偿款,则被征收人拒绝搬迁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