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男方没有办理收养证成立收养关系吗
男方没有办理收养证成立收养关系吗

男方没有办理收养证成立收养关系吗

2021-01-07 192
普法内容
收养关系是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被拐卖成立收养关系吗
    被拐卖成立收养关系吗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

    2024-06-05 13
  • 成立收养关系后生父母与养父母有关系吗?
    成立收养关系后生父母与养父母有关系吗?

    1、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 2、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养父母成为子女的

    2021-02-05 150
  • 有户口代表收养关系成立吗
    有户口代表收养关系成立吗

    办理了收养手续,有户口,他们不能再将孩子要回去。从法律上讲如办理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成立。那么孩子就与其亲生父母断绝了父子关系,也就不存在为他们养老的义务。

    2024-06-08 5
专业问答更多>>
  • 收养是否办理手续没有办的话收养关系成立吗

    一般情况下,收养行为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法律对此三方民事活动的主体条件分别做出了要求: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收养人是

    2022-07-24 15,340
  • 如何成立收养关系如何办理收养关系

    一、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罚款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

    2022-11-10 15,340
  • 收养成年男子,收养关系有效吗?

    您的叔叔是可以收养该年满十八周岁的男子的,具有法律效力。

    2022-10-03 15,340
  •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发收养证吗?

    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

    2022-10-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怎么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 01:13
    怎么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

    2,059 15,340
  • 收养手续怎么办理 01:16
    收养手续怎么办理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人应该提交以下材料以供审查:居民身份证与户口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4,194 15,340
  • 同居关系有扶养义务吗 00:57
    同居关系有扶养义务吗

    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为合法婚姻的关系。在我国,同居不是违法行为。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进行同居。只要双方都没有法定配偶,这时候双方长期自愿公开地共同生活,也是法律所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

    2,428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