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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 根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地一般是家庭(户)承包的方式。某个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也是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这种情况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另外,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
承包地只有经营权,没有继承权,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继承。政策规定,一个农户中只要有一人存在并是农业户口,其他人不在了,所有地也不收回,否则即为全户销亡户,地要收回。
1.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2.并且城镇户口不能在已有房子基础上新建房屋,因为城镇户口
1、不可以: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迁移的;2、但是当事人户口迁移后,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户口原籍地在本次承包期限内,是不能收回该使用权的。《中华人民
展开全部户口迁入城市的,没有权利处置土地;原先在村里的土地,由村委会收回后发放给别的村民。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有城镇户口,仍能继承农村的房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如果当事人已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并且已经在城镇买房,虽然仍然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改造和修缮。直至房屋倒塌后,该宅基地会被村集体回收。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虽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办法如下: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只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
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土地区别,农村户口有田地,城镇的居民没有耕地可种; 2、上学区别,农村户口孩子上学要去城镇,而城镇户口的孩子优先入学; 3、税费区别,农村户口种植粮食的话,国家补贴,不拿税的同时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