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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承包权。需要死者继承人也是该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就可在承包期继续使用该土地。不是本村农户,可以继承土地的收益,不能继续承包该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
土地到期后,重新分配的情况估计可能性不大,一般会选择延期: 1、可以永久延期,并且可以继承 2、增加承包期,从30年变为70年、99年等较长的期限。
1.如果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是独自一人,没有子女和配偶,那么他过世之后,其原来分配的土地应该由村委集体收回。那些由去世农民的外村亲戚继承土地承包权的现象,是违规的。 2.如果在某个农村地区,承包土地的
没有继承权。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由于
无论是未婚、结婚、离婚还是丧偶,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农村进行土地承包是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这样子不仅可以让土地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而且可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是一项双赢的政策。土地承包期限具体多久,是根据土地承包的用途决定的。承包的土地用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
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农村承包地就可以转租。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比如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 承包农户或者是其他合法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 在一样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