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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
可以休哺乳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
一年的上海哺乳假。根据有关规定,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
1、一般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这个视不同地区的法规政策而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地方法规对产前假
哺乳期每天1个小时假可以执行1年。哺乳假一年,也就是宝宝出生后一年开始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或者哺乳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解雇女职工的。除非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女职工存在法定能够被单方解雇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