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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嫁妆在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等等。
女方的嫁妆钱一般是婚姻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嫁妆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时男方有权要求分割。
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
婚前给付的彩礼没有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话,不没有返还的必要。至于嫁妆如果是婚前女方购买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的。
女方用彩礼钱购置嫁妆离婚时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
1、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女方父母赠送的,那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是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如果嫁妆是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赠送的,只要没有特别说明是赠送给女方个人的
首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
过错方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在离婚时财产应该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 2、协议不成的,可以进行起诉,法律规定对于一方有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
离婚只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割,并不意味要对子女的财产进行分割。虽然未成年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是无行为能力人,需要由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来代理保管子女的财产。但是,子女的财产也就是子女个人的财产。当夫妻双方选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