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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
对格式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应按下列规则裁判: 1、法院会作出按照通常理解来予以解释、认定的裁判; 2、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则采用非格式条款。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对该条款的解释,不适用一般的合同解释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提供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必要倾向于其相对方,因此,理解发生争议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订立的,因此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争议,双方各执一词。那么当发生格式条款理解争议时,应当如何处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
1、应按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2、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做出不利于提供合适条款的一方的解释;3、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离婚协议格式是: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说明; 2、双方是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解除婚姻关系的; 3、协议中约定了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4、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处理等等。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