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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遗嘱交由别人保管的,应当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或者个人予以封存、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见证人、亲朋好友等,以防止遗嘱丢失、被伪造、被篡改或者被销毁。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
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找家族以外两位无利益冲突人士为旁证,由立遗嘱人当着旁证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再由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和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做遗嘱公证,得到公证的遗嘱,注意保管就可
继承人不知道有遗嘱的处理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
1、法律对遗嘱能不能交给继承人保管没有作出规定,但一般情况下,遗嘱是由被继承人自己保管或者交由遗嘱执行人保管的。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
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且,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遗产中还有没被继承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