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可以寻求另一方的帮助。帮助的办法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可以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另外,不能将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混淆。
离婚经济帮助仅限在男女双方离婚时提出,以离婚时要求给付经济帮助一方是否存在生活困难现象的实际情况为准,并以提供经济帮助一方有负担能力为前提。若一方在离婚时不存在生活困难现象,离婚后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另一方不负有给予经济帮助的义务。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能得到另一方的帮助。 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持续性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予补助金,也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所有权等。帮助的内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被帮助者再婚后,帮助义务终止。
1.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能否得到另一方的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一、离婚要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
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解除,夫妻间相互扶养义务消灭,任何一方都没有给付对方扶养费的义务。但当婚姻关系终结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则应当承担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法律义务。法律对生活困难这一方
根据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认定离婚时一方属于“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以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帮助。这种帮助主要是经济方面的,包括金钱和实物。 第一,以金钱方式进行经济帮助的,可以一次性地提供一定数额的
低保户属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
一方在监狱,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足一年的,应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在起诉离婚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制定诉讼策略,包括明确诉讼主张,例如子女如何抚养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为离婚问题产生民事纠纷,而且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起诉的时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