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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企业要破产重组了,员工的工资依然由该企业发放,如果最后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则应当由破产财产支付员工的工资,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应当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债务。
《破产法》关于破产重组有以下规定:第八章重整 第一节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
一、债务重组对债务人的影响(一)延长债务期限,缓解偿债压力。债务人的债务到期无力归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到期的债务,在无足够的现金还债时,最好的方法是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债务期限。只要能延长债务期
破产重组员工的处理包括:公司因破产重组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占公司员工总数10%以上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后,裁员方案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来裁员。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
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破产一般不会对法定代表人造成直接的影响,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但是法定代表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对方公司申请破产重组,并不代表钱就不能要回来了。企业破产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企业破产清算后如果有债务的,那么应当依法进行清偿。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要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