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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持有、使用假币罪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处罚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和使用的,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货币量在400元以上的,应当起诉。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
销售假币罪立案标准: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货币量在400张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销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销售、购买伪造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货币而运输的行为。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行为人持有、使用假币,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中,“持有”指的是行为人将伪造的货币实际置于自己支配以及控制下的一种持续状态。“使用”指的是行为人将伪造的货币投入到流通领域,作为一种支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对于行为人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涉嫌金额巨大的,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涉嫌金额特别巨大的,依法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