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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属于政策性调整:补办户口本本身是不会改变户口性质的,但是目前已经有很多省、市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2、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如:湖南省、安徽省等等); 3、当事人具体可以
1、如果是小城镇的非农业,可以享受补偿,其他非农业户口不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当国家因为发展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才有了土地征用补偿政策。地被征了,也不存在转行就业的问题。非农业户口已经转为城市或者城镇人口
30年不变,户口迁出后,已经承包的土地可以不退,一直到承包到期或者国家进行土地调整.但是不能荒芜,荒芜了集体可以收回.户口迁出后,不可以再分配土地.
迁移户口的手续:通常需要提交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和身份证明,然后前往原籍派出所办理。但户口迁移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对于在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原农村宅基地还可以保留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
不可以:宅基地只能分配给符合条件(一户一宅)的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省户口的人员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不能拥有、受让本村的宅基地的。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和国家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办法如下: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只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