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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装修材料已添附到房屋,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该房屋的装修价值融入房屋的整体价值中。因此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确定房屋装修款的价值,可以给予未获得房产一方的一定补偿。
离婚时按当时的市场价值计算车辆价值。折旧是家用电器、车辆、房屋装修等消耗品的常见情况。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可以询问二手车的市场价格,也可以参考行业通用交易。以上内容是在双方可以协商的前提下计算车辆价值的方法。如果双方在诉讼中不能达成协议,可以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
为了确保准确评估房屋的增值部分,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我们列举了七种常用的计算方法,以供广大读者或相关从业者参考。首先是根据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部分÷房屋总价款×离婚时房屋的市场售价-夫妻共同
协议离婚的房地产价值可以由评估机构评估。法律规定,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拆迁时房屋的价值是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政府在拆迁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补偿的,不应低于征收房屋时房屋的市场价。房屋的具体价值,应当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协商一致选定,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协商选定,则由房屋拆迁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请求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企业拆迁中,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主要是依据房屋所拆迁的面积价值、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用、房屋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来计算的。具体补偿标准为: 1、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确定,它不得低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