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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法律上可以的,不代表一定可以,公司的一切事务,公司章程拥有最高的规定权限,你需要查看公司章程,看看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有无特殊规定或限制,如有,需要遵守。另外,公司历史上是否存在限制股权出质的股东会决议,如有,也要遵守。但
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所以向公司股东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适当的股权质押其实是可以解决公司资金短缺的麻烦,并且提振业绩、利润的。就好比适当加入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资金在营业收入和利润方面进行提速,刺激企业短期内股票的上涨。所以,我们应该从多方面考虑股票质押,股票质押式算是一个
股权质押不会转让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
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所以向公司股东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增资后的分红比率变化会影响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司在设立之前就必须要明确注册资金,很多股东可能在公司注册之时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故此其认购的股份是有限的,在注册之后,在获得股东会的同意之后,也是可以增资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新的融资方式不断孕育而生,股权质押就是时代的产物之一。如今,股权质押已然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融资管道之一,将账面上“静态”的股
除非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其中不包括股东质押股权。也就是说,股东质押股权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也就代表不需要经过其
股权质押是否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需要具体分析: 1、股东之间质押股权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2、公司为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