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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转业费分割,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前面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1、军人转业费并不是所有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转业费的年平均值,所得的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分割时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2、对一次性发放给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的分割问题,既考虑军人的服役年限,又考虑双方结婚的年限,公平合理
关于复转军人安置费离婚后分割问题的解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
从2001年修正后的《》对和个人财产的列举式概括规定中找不到军人复员费的具体归属。但根据2003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14条:“人民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得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个人意愿进行,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的方案;如果无法协商统一的,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割。在多数情况下,法院会依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平分共同
离婚纠纷专业安置费的分割方有以下几种方式: 1、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要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法就拆迁安置补偿款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在离婚诉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中对待房改房的态度比较特殊,因为当事人可能对该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没有完整的产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擅自对该房屋归属进行判决。而是暂时性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直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取得上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