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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面积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维权如下: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处理办法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购房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过3%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面积误差比处理原则】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本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使
开发商涉嫌违约,您需要带着合同面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
面积如果和房产证不合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的处理如下:一般来说,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吸引用户的一种手段,一般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的。按照关于商品房买卖及权属登记的有关规定,如果赠送给买家,对赠送部分的产权无法取得权属证明,可能会引起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若是开发商将
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办法有: 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通过协议进行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可以确定原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