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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交易行为认定司法解释

强制交易行为认定司法解释

2020-07-29 126
普法内容
强制交易行为是强制或者限制他人交易的一种行为表现,这种行为是对正常社会竞争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它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还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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