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伤复发怎样鉴定
工伤复发怎样鉴定

工伤复发怎样鉴定

2021-11-17 13
普法内容
工伤复发的鉴定方式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这个工伤旧伤复发鉴定书是怎样样的?
    这个工伤旧伤复发鉴定书是怎样样的?

    受理条件(范围)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

    2024-06-06 34
  • 工伤二次鉴定旧伤复发要怎样做呢?
    工伤二次鉴定旧伤复发要怎样做呢?

    如果工伤二次鉴定旧伤复发的话,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

    2024-06-21 10
  • 老伤复发能否鉴定工伤
    老伤复发能否鉴定工伤

    1、工伤复发的,可以去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024-06-30 24
专业问答更多>>
  • 这工伤旧伤复发鉴定书是怎样的

    受理条件(范围)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

    2022-08-06 15,340
  • 工伤复发是什么意思,工伤鉴定复发怎么办?

    工伤复发:工伤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一、受理范围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本统筹地区实行工伤保

    2022-03-06 15,340
  • 工伤二次鉴定旧伤复发要怎样做呢?

    如果工伤二次鉴定旧伤复发的话,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

    2022-07-30 15,340
  • 工伤伤残鉴定会复发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

    2022-08-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伤鉴定流程 01:24
    工伤鉴定流程

    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为: 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申请,鉴定委

    35,150 15,340
  •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鉴定最好 00:57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鉴定最好

    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

    2,800 15,340
  • 工伤在哪做伤残鉴定 00:52
    工伤在哪做伤残鉴定

    根据有关伤残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有工伤的员工可以到以下两个地方做伤残鉴定: 1、一般可以到伤残鉴定机构也就是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伤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2、工伤员工还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员工可以根据有关部门做出

    1,560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