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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征: (1)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关系他人刑事被告案件的证据。本罪中的所谓证据,仅限于刑事案件的证据,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等案件中的证据,并非本罪的行为客体。本罪的行为客体以关于他人刑事案件的证据为限,因此如果关系自己刑事案件的证据,不属于本
两者的行为内容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必须是有关他人的诉讼案件的证据,而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指向证人或被害人等具体人的诉讼活动的,则构成妨害作证罪。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的区别有: 一、两者的差异在犯罪构成上差别较大。 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前者表现为犯罪人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逸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社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的区别有: 一、两者的差异在犯罪构成上差别较大。 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前者表现为犯罪人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逸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帮助当事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
在司法实践中,威胁、贿买证人、指使他人作伪证以及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严重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影响了司法公正,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这方面的犯罪主要有两种; 一是妨害作证罪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虽然都是侵犯公共财产,但侵犯程度不一样,带来的社会危害就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非法对公有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全部职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对公款的占有和运用。第二,两者主观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向是非法对共有财产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最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和贪污的区别为: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为私有财物。 2、两者犯罪行为不同,贪污罪主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而职务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