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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后期可以调整。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孩子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修改的。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
子女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经判决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或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给付抚育费的一方提出要求减少或免
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抚养费应另行起诉。 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能变更的,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这个法律是会支持的。 一、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
离婚后抚养费是可以调整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之前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已经不能够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子女由于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的需要超过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的,
还能起诉。离婚后抚养权的调解书还能起诉。离婚后抚养权的调解书是可以起诉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如果双
民法典中有关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是指,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安排。其中,双方可以协议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协议成功的,就可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