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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清退的行为能否提出行政诉讼?

对清退的行为能否提出行政诉讼?

2020-10-09 93
普法内容
对清退的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这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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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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