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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离婚时男方不一定有权利要求女方退还自己之前给付的彩礼,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退还彩礼。
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一般不退还彩礼钱。如果应当退还彩礼的,当事人一方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退还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
根据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当然要退回咯,你们这样子即使结婚也不会幸福的,他是一个典型的没责任的男人,你们的感情也会因为他的家人走向淡化,女人啊,要郑重选择啊,关乎一生幸福的事情,千万不要抱有什么结婚了他就会多加照顾你这种侥幸心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看双方商讨协议了,离婚的原因,男方的责任大于女方的话,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相反的话,男方要彩礼,女方多少是要还些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男女双方未办
能退还。没有领结婚证彩礼钱能退还。彩礼是指的男方按照当地习俗,为了和女方缔结婚姻,从而送给女方的聘金或者礼金。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即使已经在一起生活多年,甚至育有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这种情况男方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此外,双方办理结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