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程序有: 1、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2、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3、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的情形包括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部门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自收到申请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九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复印件和答辩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权利;审核相关材料和程序的合法性;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2、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3、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
房屋拆迁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的情形如下:(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以同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强拆,不一定是违法行为。如果拆除的是违法建筑,同时拆除单位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的公告职责,这时候强拆行为就不会构成违法行为。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无权请求拆除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强拆主要是指行政强拆,是政府部门强制拆除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行为。根据
在租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就是为房屋及房屋里面的设备设施等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如果租赁期间由于出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以及房屋里面的财产有任何损失的,那么房东可以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将剩余的部分再返还给租客。除了上面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