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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情形呢

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情形呢

2020-12-12 92
普法内容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申报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及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向法院申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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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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