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商品住宅的房子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住宅的房子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住宅的房子保修期是多久

2020-09-24 154
普法内容
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以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为准,一般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住宅保修期
    住宅保修期

    住宅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

    2022-12-18 31
  • 商品房内墙的保修期为多久?超出保修期该如何处理?
  • 商品房是什么住宅
    商品房是什么住宅

    商品房的性质属于经营性住宅。根据法律对于商品房的规定,其性质就是具有经营性质的产物,即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包含外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资格,按市场价格出售的住宅,具有独特的性质。因此商品房的认定应该根据上述的标

    2022-05-11 1,616
专业问答更多>>
  • 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区别商品房是商品住宅还是商品住宅

    为了生活更舒适,人们会选择买房。商品房是市场上非常常见的房屋类型。许多消费者可能不知道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区别。两者有什么区别?以下就由我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商品房是指经批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在市

    2021-11-20 15,340
  • 装修保修规定住宅房屋保修期是多少

    律师解答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装修的保修期是: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低为2年; 2、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3、顶楼天花板、厕所、墙壁的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 4

    2023-11-22 15,340
  •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范围,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处理

    一、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范围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建内销商品住宅应当设立维修资金,首期维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交纳。新建内销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

    2022-10-26 15,340
  • 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如下: 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022-11-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商品房房产证多久可以拿到 01:32
    商品房房产证多久可以拿到

    商品房的房产证多久可以拿到通常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现房销售,即商品房已经竣工,并具备了办理过户登记的条件,则签订合同后90日内通常可以取得房产证。第二种是商品房预售,及商品房尚未建设完成,这种情况就需要根据竣工时间做判断,一个楼盘的建设可

    4,308 15,340
  • 商品房质量保证多少年 01:09
    商品房质量保证多少年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商品房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为五年,具体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每个结构的最低保修期限不同,而具体来说:对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来说,最低保修期限是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

    2,004 15,340
  •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多久 01:24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多久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

    3,589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