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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有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等措施。【温馨提示
(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
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防范债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1、确定合同债权是有效存在的; 2、核实是否属于根据债权性质或按照当事人约定等不得转让的情形; 3、由转让人与受让人要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 4、及时通知债务人。
股权转让是集财产权流动、资本募集、资源优化配置等内容于一体的资本融通手段。但在实务中,股东在股权转让中的做法非常草率,很多情况下转让双方仅靠签署一个转让协议就完成了股权转让的整个交易。那么如何规避股权
1、封闭性限制。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限制。 2、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3、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于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4、取得自
一、主体资格风险。防范: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了解; 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导读:股权,转让,参股,企业,设定,投资企业或个人投资参股异地企业,往往涉及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法律风险始终是存在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投资人对异地企业的资产、负债、企业资信等缺乏了解。可以肯定的讲,
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签署协议的双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否有能力,有资质签订该协议。第2个方面,该协议是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是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第3个方面是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