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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区别: 1、制定颁布的机关
一、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二、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
1、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2、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
这是基本的法理,如果你想要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以看一下《立法法》第五章适用与备案,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七十九条
地方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第十一条还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法第11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
被执行人在异地,本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本地法院还可以申请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出现冲突时,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