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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与现役军人诉讼离婚军人有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根据军人的意愿,尽量调解和解或者判决不得离婚。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票能否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的愿望,还取决于军人是否有重大过错。非军人单方面要求
军人和现役军人离婚是允许的。且因为双方都是军人,所以无需征得对方同意,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可直接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二人解除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可以离婚,军人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军人应该起诉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那就只有军人起诉要求离婚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
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夫妻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这要区分不同情况讨论。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的,也不必然
现役军人与别人同居的并不算是破坏军婚,现役军人与别人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会构成重婚罪,若他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通奸,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 5、男女双方
军人可以离婚,军人的离婚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 (1)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 (2)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
退役军人补助申请如下:由退伍军人向民政局申请,内容中详细标注出自己姓名年龄还有政治面貌,所在部队与退伍时间的文书。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