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2022-04-12 1,043
普法内容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复杂对象不仅侵犯了其他投标人或国家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串通投标; 3、主体是招标人的特殊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知道串通投标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心为之,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法律规定,犯串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如何处罚
    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如何处罚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

    2020-12-21 32
  • 串通投标罪判几年,认定标准的规定是哪些的
    串通投标罪判几年,认定标准的规定是哪些的

    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

    2024-06-01 11
  • 什么是串通投标诈骗罪
    什么是串通投标诈骗罪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0-01-25 173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

    一、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所谓串通

    2022-03-14 15,340
  • 2018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2018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03-06 15,340
  • 串标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怎样认定串通投标

    犯串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认定串通投标罪的标准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

    2023-07-27 15,340
  • 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串通投标罪怎样处罚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

    2023-08-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串通投标判几年 01:14
    串通投标判几年

    犯串通投标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串通投标有两种:

    721 15,340
  • 破坏性采矿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01:37
    破坏性采矿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破坏性采矿罪认定标准是: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3、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

    765 15,340
  •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 01:40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如下: 当事人开车或直接抛弃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且当时头脑清晰,知道已经发生事故的; 以自己对事故的判断,认为没有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报案之后不在现场听候警察处理,且可能酒后驾驶等,弃车走后又回来的; 将伤者送

    5,97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席旸律师 席旸律师

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010-5810-3741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