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贷款超过担保时间的,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超过担保时间的,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超过担保时间的,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2024-05-13 18
普法内容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该担保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且配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的担保行为,并且认可此种担保行为,否则不发生连带清偿责任。 案情简介2010年7月8日,何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申请了小额贷款,由何某就该贷款提供担保,并由黄某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在分宜邮政储蓄银行贷款50000元,贷款期限为1年。2011年7月7日贷款到期后,分宜邮政储蓄银行在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的账户上划扣了人民币50000元,用于代偿何某的借款。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多次向何某和黄某催讨,至今尚有8000元未还,遂向分宜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何某和黄某及黄某之妻夏某立即归还代偿款8000元及利息1016元。 办案思路及心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子所负债务或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为抚养子女上学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或为支付一方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活动产生费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于家庭共享的情形。 6、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即夫妻协商共同负担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时所负的债务。以下几种情形是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一方单独承担。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或者因夫妻一方实施了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总之,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两个标准: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非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能够举证证明,该担保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且黄某的妻子夏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黄王某的担保行为,并且认可此种担保行为,否则不发生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在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黄某的担保行为应认定为个人行为,遂判决黄某的配偶夏某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抵押担保期间过去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担保期间过去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1、抵押权是与债权同时存在的,所以抵押担保不存在担保期间的,债权未消灭的,都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

    2024-06-12 18
  • 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多少时间?
    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多少时间?

    按照你们之间的约定来计算,如果没有约定,为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

    2024-07-03 18
  • 担保人担保内容:“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担保内容:“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反担保人直接向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还可以对反担保人的权利再次设置反担保,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既可以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也可以向次反担保人进行追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

    2024-07-01 23
专业问答更多>>
  • 担保人担保的时间已超,还承担责任吗

    超过担保时间,不需要再承担担保责任。

    2022-10-26 15,340
  • 担保人超过担保期限多长时间就不承担责任了?

    担保人超出期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2023-02-27 15,340
  • 抵押担保期间过去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1、抵押权是与债权同时存在的,所以抵押担保不存在担保期间的,债权未消灭的,都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

    2022-11-13 15,340
  • 担保公司是否可以承担担保责任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费

    贷款的担保费是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用。 1.要是可以提供被贷款方接受的抵押财产(不管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合法就行),那就不用担保公司了; 2.只有在提供不出上述财产,或者提出了但不符合贷款方要求的,才用担

    2022-04-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01:05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2,219 15,340
  •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00:59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2,822 15,340
  •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01:31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1,795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