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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公司的合法目的而言,公司几乎是与自然人一样的独立实体。公司若要与自然人一样,就必须拥有权利,这些权利是非常广泛的。如以自己的名义拥有不动产的权利,起诉和应诉的权利,以及在公司目的范围内从事任何合法的经营活动的权利。但是,基于公司本身
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如果企业负责人有经营过错,那么要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负责人因单位犯罪可能会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可能会因为违法行为而一并受到行政处罚。
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大部分情况下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
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接受法律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决定的。具体说来,职权有: (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人对于股权具有优先认购权。但是我国没有优先股。
无所谓谁大,二者形式的职权不同。法定代表人为的经营者。而监事为公司的监督者。二者有时同时为股东会产生。所以,二者相互制衡,无所谓哪个权利更大。
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 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