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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采取的措施有: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
可以申请强行迁走。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若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法院判决或调解书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离婚迁户口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离婚迁户口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离婚迁户口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离婚迁户口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
【法律意见】具体应与男方协商使用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男方拒不配合,可求助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说服无效的,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
户主不给户口本,无法迁出户口,可以向派出所求救。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最新修订)》第一百一十二条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
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的处理办法如下: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
离婚孩子归女方孩子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再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女方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
户口迁到男方家离婚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2、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