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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收养登记管理系统怎么办理收养手续

全国收养登记管理系统怎么办理收养手续

2024-04-25 24
普法内容
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询问:登记员询问收养人收养的方式和情况,并告知当事人收养登记方面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3、公告: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4、受理:登记员对收养人和送养人提供的证明、证件进行受理和初审。 5、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法律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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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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