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房屋居住权一定要本人去吗
房屋居住权一定要本人去吗

房屋居住权一定要本人去吗

2024-04-20 27
普法内容
通常情况下,居住权登记须由当事人亲自赴现场办理。 倘若因为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当事人可事先办理委托公证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关于是否必须亲自前往办理,现行法律尚无明文限定。在实践过程中,鉴于居住权登记关乎个人权益的重大事宜,通常会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或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此举旨在保证居住权设定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法律未对亲自办理作出强制性规定,但为了确保居住权设立的顺利进行,我们仍建议您尽可能亲自到场办理或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如此一来,便能规避日后可能产生的纷争与困扰。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n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n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n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n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n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屋居住权赔偿按揭房居住权吗
    房屋居住权赔偿按揭房居住权吗

    关于居住权的补偿问题,具体数额应视实际情况而定。若一方基于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获取了安置房的居住权,即便共同居住者已经获取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不影响其对该房屋享有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即保持居住权的存在。当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置或租赁房产并自行搬

    2024-04-21 36
  • 房屋买卖需要居住权人同意吗
    房屋买卖需要居住权人同意吗

    房屋买卖不需要居住权人同意。因为房产属于产权人的,产权人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任何时候,任何方式,但产权人发生变动后不影响居住权人的合法利益。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夫妻一方擅自卖房,

    2022-04-01 32
  • 居住证一定要房屋租赁备案吗
    居住证一定要房屋租赁备案吗

    居住证不需要房屋租赁备案。 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材料,并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2、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

    2023-02-17 27
专业问答更多>>
  • 拥有房屋居住权和永久居住权有一样吗

    从效果上讲是一样的但是看这个文字出现的对方是什么地位有比较大的出入

    2022-10-29 15,340
  • 房屋居住权是否存在房屋居住权?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者享有在他人住宅上实行公有制、版权和使用的应用价值的权利,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住宿需求。民法典明确赋予居住者依法享有对他人的住宅实行公有制、版权和使用的应用价值的权利,以便满足日常生

    2024-11-22 15,340
  • 解除监视居住需要本人去吗?

    其实是不一定要本人去。如果是在您不方便的情况下,您是可以委托律师去的。正常情况下,如果本人可以到场可以更好的了解一下情况。

    2022-07-16 15,340
  • 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屋一定享有使用权或居住权吗

    房产所有人的同住人享有居住权,同时,房产所有人也可以通过合同方式为家庭成员以外的任意对象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占有、适用房屋,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

    2022-10-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01:15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方式如下: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

    10,404 15,340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20,675 15,340
  • 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00:53
    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工伤认定申请可以个人去也可以公司去,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可以不需要本人去,但是工伤鉴定必须本人去。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有一些区别。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

    2,343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