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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内一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并登记在了其子女名下的,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且该人是出资人子女的,则房产属于出资人子女所有,离婚时房屋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则该房产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
一、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婚时归谁《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说,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但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
借父母名买房,应当和父母签订书面协议,将借名买房的事实约定清楚;或者由父母出具书面声明,声明房子由子女出资,归子女所有;或者在买房后由父母订立遗嘱,在遗嘱中将房产留给子女。如果以上方法都不使用,则房屋很可能被认定属于父母所有,父母百年之后,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若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协议分割,若未表示则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在夫妻二人婚前为双方购买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父母在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