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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侵权责任原则适用的情形 1、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 2、过错推定原则情形; 3、无过错责任原则情形; 4、公平责任原则情形。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 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
执行涉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条件:境外债务人必须在国内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境外债务人投资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无利润可分配;股权转让必须征得合资他方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必须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同意;股权转让不得改变企业的外资
有限责任是“无限责任”的对称。指债务人以法律规定的财产范围对某种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制度并非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它有其一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例如,继承法中的限定继承,并非适用任何情形,在特定情况下导致其不能够适用: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为继承人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不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这也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责任是由其出资的方式决定的变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都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 一、前提条件,有限责任正当发生; 二、主体条件,即有限责主体为违反了公司法所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联的各种义务的股东; 三、行为条件,即公司股东实施了滥用法人人格的
1、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1、除名制度仅在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适用,即当公司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时,公司股东不得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除股东资格。 2、公司在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内部的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则不适宜担任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部门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