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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合同一般要继续履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法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公司本身。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更。
这种是合法的.理由如下:在民法典中,你们公司这种行为是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对方公司)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
起诉解除合同可以变更请求继续履行。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无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还是投资人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新法人日后在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时候,要加上劳动者之前旧法人单位的年限。 从法律上讲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
当事人可以变更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
公司法人的变更,是指公司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公司意思自主决定,公司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
公司法人在发生变更之后,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需要继续进行履行的;若法人变更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对员工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职工与公司的人事关系是与公司直接关联的,这是记录在工商系统里的;公司法人变更只是公司的组织架构变动;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因为发展方向,又或者是各种原因变更公司法人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指的是,依照法律又或者是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