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父亲不要抚养权是可以的。父母抚养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作为父母应当尽到抚养与教育子女的义务,父亲不抚养子女的,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给女方。
子女对于父母的照顾及资助是理所当然的责任与担当,这并不以父母是否履行过对子女的生育养育义务为条件实现或等价值交换。即便父母由于各种复杂因素未能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之责,在他们生活困窘需得子女帮助之际,子女们纵使有千万种理由,也不得违背此道义和
1、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没有钱而免除 2、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3、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能不能要回,这个要看父亲给不给了啊,这个别人是没有办法判断的。可以判断的是,如果孩子可以向法院诉讼,以父亲没有实际抚养为理由要求支付抚养费。但是母亲也可以此事实起诉,主张父亲返还抚养费。问题是,是不是
根据你的情况,法律这条可能比较适用你: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
没有养过孩子,父亲也能夺抚养权,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剥夺。不过,法院审理时这可能会成为不利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离婚时一方没带过孩子的,法院不会剥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有多个方面,主要围绕孩子判归
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带走孩子,但如果是要到别的城市久住或者定居的,应当提前通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协助其行使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探望的具体方
未成年育有孩子,母亲也有可能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换句话说,未成年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也享有相应的抚养权利。在我国,父母尚未登记结婚,或者父母已经离婚,都不会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基于亲子关系,生父母对自己的子女享有相应的抚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