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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
公证还是很好理解,这也是很多人都去做过的事情。但是强制执行公证,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就不太好理解了,那么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意思呢?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条件是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意思 对经公证的
分三种情况: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3、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
先找法院的监察室和纪检组。如果没回音就去找信访局,信访局寄给法院的东西,法院都要写督办回复的。实在不得行就政法委。
强制执行管辖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
对于公证的债权文书,当事人不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债权的。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确定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的。那么,公证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下面详细为
民事诉讼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第二章位于总则篇,在整部法律中起统领作用,理论上讲,所有案件的管辖都不能违背该章的规定。该章第二节规定了地域管辖,但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些规定只针对审判
申请执行人想催执行法官强制执行的,可以通过电话催促,如果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申请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如果有被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判决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作为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可以被执行的财产的,一般在法院立案之后6个月内执行完结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通常是7个工作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