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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经过刑法修正案八“第九条、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原第二款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修改后应对自首和量刑的情节分别量刑,然后合并,理解的话,其最大的区别是由原来的“应当”变为现在的“可以”。裁量权在法官那。 自首通常
犯罪分子规劝其他逃犯自首属于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自首和重大立功完全可以判缓刑,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规模大、拘役或者管制犯聚众斗殴罪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如果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1.前罪和后罪
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经过刑法修正案八“第九条、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原第二款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修改后应对自首和量刑的情节分别量刑,然后合并,理解的话,其最大的区别是由原来的“应当”变为现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在量刑上应当从重处罚,但对于有自首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
犯罪分子对他人犯罪行为进行揭发,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侦破其他案件的,即立功的认定标准。 立功表现包括两种情形: 把他人的犯罪行为揭发出来。犯罪人于犯罪人之间,通常对各自的犯罪行为比较了解,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如实交代自己的罪
特别自首,又称为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